西安“黑车司机”坐黑车被坑赔上了“经济+自由+信誉”

咱们来看个发生在西安的事儿,一名52岁的“黑车”司机钟某,因为车费跟乘客罗某吵起来,这人明知对方趴在引擎盖上,硬是一脚油门踩下去,把罗某给拖行几米甩在了地上,导致对方多处骨折。这事儿发生在3月20日。到了3月21日,有网友发了视频爆料说在景区附近坐黑车被坑。紧接着3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了通报,说司机钟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刑事立案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也跟着发了通报,指出钟某的车没手续、人没从业资格,算是非法营运,当场就把车扣了下来,还要给他高额罚款。另外他们还在曲江这些重点景区严查黑车。这一连串的操作下来,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次冲动惹的祸,赔上了“经济+自由+信誉”。现在咱们来看看法律上咋说。对于这种黑车司机要是既犯了非法营运的行政法问题,又惹上了故意伤害的刑法问题,司法实践里通常是“行政先行、刑事跟进”的模式。先由交通部门去罚款扣押车辆,再由公安那边去查刑事罪。要是最后法院判他不构成刑事犯罪,那行政处罚还是得接着执行。 先说非法营运这块怎么认定和处罚吧。按照规定得看有没有从业资格证、车有没有营运证、是不是为了赚钱拉客收钱这三条。只要这三条都占了就是非法营运。一旦被抓着通常要罚个1万到10万元不等。如果违法所得超过了2万元,那就是没收违法所得再罚2到10倍的钱。这个案子里执法部门已经说了要从重处罚,估计最后罚的钱肯定不少。 再看故意伤害这方面。钟某当时明明知道人趴在车盖上还开车走了,这种放任伤害发生的态度就符合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的条件了。如果鉴定出来是轻伤以上就得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如果是重伤且是过失导致的也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这案子因为发生在公共场所当众开车撞人容易引发恐慌和效仿,属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法院量刑的时候肯定会从重判。 给咱们大伙儿提个醒:乘客千万别为了省那几十块钱拿生命当赌注去坐黑车;司机冲动是魔鬼理智才是锁门的钥匙;管理部门只有“刑事+行政”双拳出击才能震慑住那些想干坏事的人。希望大家以后出行都能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交通工具或者打车软件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