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种源是农业现代化基础要素,也是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的重要支撑;我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但部分作物、特色品种和生物育种材料诸上,仍面临优质种质资源供给不足、育种基础材料积累不够、部分关键环节成本偏高等问题。同时,科研育种对优质种质资源的引进、评价和利用需求不断增加,涉及的税费成本也给科研机构和育繁单位的长期投入带来压力。 原因:从产业规律看,现代育种周期长、投入大、试验环节多、迭代速度快,前端种质资源和种源材料的获取、引进与繁育,是“从0到1”的基础工作。对部分科研单位和育种主体而言,进口环节增值税会抬高引种成本,进而影响引进效率和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军警用工作犬承担搜救、排爆、巡逻等任务,对血统、训练适配度和健康标准要求较高,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从境外引入优质犬只资源,适当降低相关环节负担,有助于提升保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影响:三部门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2026年至2030年,对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传递出以制度安排支持引种与育种、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等主体,进口符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且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同样享受免税政策,有助于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高科研平台资源配置效率。总体来看,该政策通过降低引种成本、稳定科研与育繁投入预期,带动良种引进与推广,促进育种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进而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对策:政策落地关键在于“精准享受、合规使用、闭环监管”。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和用途边界,确保进口种源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等规定用途,避免政策被套用或用途偏离。二是完善清单管理机制。通知明确,免税商品清单将由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印发,并适时动态调整,以便根据科研需求、资源保护形势和产业发展变化,及时优化支持范围。三是加强通关便利与后续监管协同,推动信息共享与风险研判,在提高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守住生物安全、生态保护和检疫防疫底线。四是引导各地将税收优惠与种业基础设施建设、育种平台布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等配套政策联合推进,提升政策整体效果。 前景:面向“十五五”,我国农业发展将更加注重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与韧性增强。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安排,有望深入降低关键科研材料获取成本,促进国内外优良种质资源有序流动与规范利用,推动育种创新加快迭代。随着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管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将更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短板,带动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源头支撑”。
种业兴则农业兴,农业强则国家强;以税收优惠撬动种业发展,既是稳产保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着眼长远、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安排。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我国种业创新能力和农业质量效益有望实现新的提升,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