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绛警方成功调解三方施工纠纷 彰显基层治理温度与效能

问题—— 3月30日,新绛县公安局北张派出所接到指令称,北行庄南杜坞组村委会南侧有人阻挠施工。民辅警到场后发现,因施工取土、道路受损及劳务结算问题引发争执,一名女子施工点前拦阻作业,项目推进一度停滞。经了解,纠纷涉及雇主、拉运施工用土人员及土地主家三方,争议主要集中在“未经许可取土导致耕地受损”“车辆碾压造成村路损坏”“损失赔偿与劳务报酬结算”三上。 原因—— 从矛盾成因看,一是施工环节权责不清。劳务人员在拉运用土过程中未按程序征得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现状,致耕地出现坑洼;二是现场管理不到位。雇主对取土来源、运输路线、车辆荷载等缺少约束,风险延伸到公共道路和他人权益;三是纠纷解决渠道不畅。损害发生后,土地主家要求修复或赔偿,雇主又在修路、赔地成本与劳务方之间产生分歧,转而以拒付工钱抵扣损失,导致矛盾叠加、情绪升级,最终形成现场对峙。 影响—— 此类纠纷看似细小,却涉及多方利益:耕地受损关系农村土地权益与耕地保护要求;村路损坏影响群众通行安全和公共设施使用;劳务报酬争议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连锁维权。若矛盾在施工现场持续发酵,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争执,增加基层治理压力,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并影响工程进度。 对策—— 为防止矛盾深入升级,民辅警将对应的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解。调解中,派出所采取“先稳情绪、再核事实、后依法协商”的方式:先分别沟通,核实取土经过、道路受损情况、劳务关系及结算争议,明确各方诉求;再组织三方协商,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提示责任:未经许可取土并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雇主在组织施工中未尽监督管理义务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劳务报酬属于依法保障的权益,不宜以赔偿争议简单抵消。在释法明理基础上,调解人员从邻里关系、工程推进和后续出行等实际因素出发,引导各方理性评估成本,推动“损害修复”和“工资结算”同步落实,避免问题反复。 经多轮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由雇主负责修缮被压坏路面,对被挖掘土地进行回填恢复,并结清劳务工钱;相关处置路径随即明确,阻工问题得到解决,现场秩序恢复正常。 前景—— 此次调解表明,基层派出所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中具备快速响应、依法厘责、促成和解的优势。下一步,同类纠纷的预防仍需多方协同:其一,推动涉土施工更规范,明确取土许可、运输线路、车辆载重和道路保护要求,减少“先干后补”的隐患;其二,健全农村道路与耕地损害的快速核查、修复和责任追溯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其三,加强合同意识和法治宣传,引导用工双方就工资结算、损害责任分担等事项提前约定并留存凭证,把矛盾化解在前端。

基层平安体现在一件件具体纠纷的妥善化解中。把责任厘清、把修复落实、把工钱结清,才能让矛盾止于萌芽、秩序回归常态。随着乡村建设和生产活动持续推进,既需要各方依法依规办事,也需要基层治理力量及时介入、就地化解,把风险控制在初期,以更清晰的规则和更有效的协商机制维护乡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