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系统再出重拳惩治国企腐败。1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上海电气集团原董事长郑建华职务犯罪案作出宣判。经审理查明,郑建华在2003至2021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多项违法犯罪:通过为有关企业提供业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1.56亿元;伙同他人侵吞单位公款215万元;违规挪用7亿余元公款进行民间借贷;为个人政绩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国有企业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福祉、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责任。任何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牟利工具的行为,都会透支公共资源与社会信任。对严重职务犯罪依法严惩,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公平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以案件为镜、以制度为纲,把监督融入治理、把合规嵌入经营,才能让国企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