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遭遇情感诈骗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虚构换汇骗财获刑十二年

一段跨越十余年的亲密关系,在金钱纠葛中走向了法庭。2025年12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此判决的宣布,为一场复杂的情感与金融纠纷画上了法律句号。 案件的时间线可追溯至2012年前后。当时,年逾四十的飞行员马某某在哈尔滨结识了刚入大学的李某某,双方随后建立了亲密关系。在这段关系中,马某某对李某某投入颇多,曾在2015年万米高空为其写下情书,表达对年轻感受的渴望;李某某也曾为马某某购买手机、苹果手表等礼物,并提供美元旅游现金。银行流水记录显示,从2018年11月至2023年3月,马某某累计向李某某转款700余万元,其中李某某同期转回超1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共同生活和女装店投资等名义。 然而,这段看似温情的关系在2023年4月发生了转折。双方矛盾爆发后,马某某指控李某某欠款700多万元。李某某随后出具了249万元的借条,但马某某两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又先后撤诉。直到2024年6月,马某某最终以"被普通朋友诈骗"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由此进入刑事程序。 根据法院查证的事实,李某某的诈骗行为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其一,从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李某某得知马某某需要美元用于泰国购房,遂谎称拥有换汇渠道,以此骗取马某某累计200余万元。为了掩盖未实际进行换汇的事实,李某某不仅谎称钱款已通过第三方公司处理,还使用微信小号冒充第三方公司财务人员"cici"与马某某联系,深入强化欺骗的可信度。其二,从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李某某又以"第三方公司换汇失败需通过诉讼解决"为由,虚构需支付审计好处费、律师诉讼费等名目,再次骗取马某某30余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李某某被长期包养,涉及的钱款往来不构成诈骗。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一辩词与查证事实不符。法院认定,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相关证人证言及客观证据充分证实了其诈骗犯罪行为。 这一判决的作出,反映了司法机关对利用亲密关系进行金融诈骗的严厉态度。在当代社会中,亲密关系中的金钱往来日益频繁,但也正因为信任基础的存在,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本案中,李某某正是利用与马某某长期建立的信任关系,通过虚构换汇、诉讼等事由,逐步实施诈骗。这种手法特点是隐蔽性强、欺骗性深,容易使受害人在感情与理性之间产生判断偏差。 ,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已表示将提起上诉。上诉阶段中,二审法院将进一步审视一审判决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认定的准确性。这也提醒我们,即使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案件仍需经历进一步的司法审查,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情感可以建立信任,但信任不应替代规则。涉及大额资金、外汇需求或所谓"内部渠道"时,越是熟人关系越要坚持合规路径与清晰凭证。把风险防在转账之前——把证据留在纠纷之外——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诚信与法治秩序的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