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创新"水域枫桥"模式获国家认可 水上执法"三快"工作法成效显著

问题——内河航运点多线长、船舶密度大,轻微碰擦等小微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

若处置流程冗长、责任认定不清或沟通不到位,容易引发对立情绪,进而影响通航秩序、增加船员损失,甚至演化为投诉、信访或诉讼。

基层水上执法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在矛盾化解、权益保障和秩序恢复之间找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

原因——一方面,内河水域通航环境复杂,船闸、引航道、服务区等节点具有“瓶颈效应”,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慢会放大堵点影响,带来链式拥堵和更高安全风险。

另一方面,小微事故往往事实较清但情绪波动大,当事人对法律规定、责任划分与赔付路径了解不足,若缺少现场普法与调解,容易将争议推向后端。

与此同时,传统治理模式更偏重“事后处理”,对风险数据的沉淀与预警应用不足,难以形成可持续的预防闭环。

影响——在上述背景下,镇江水上执法大队把“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前端”的理念嵌入水上执法实践,探索形成以“快处快调快赔”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并以关键节点设点前移调解窗口。

实践表明,快速到场、快速固证、快速调解能够在事故初期稳定秩序、降低冲突,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步推动恢复通航,则有利于把单起事故影响限制在局部,维护航道整体效率。

相关做法还强化了依法行政与服务型执法的结合,通过现场讲清事实、讲明依据、讲透规则,促进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的理解与接受,提升执法公信力与治理温度。

对策——围绕“高效、温度、长效”三条主线,镇江水上执法大队在机制上做出系统化安排:其一,构建“接警—处置—调解”闭环响应,强调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推动执法处置从“分段推进”转向“并联协同”,在固定证据的同时联动船闸调度等部门尽快恢复通航,减少等待成本与次生风险。

其二,突出法理情融合,把普法与调解前置到现场,做到取证、厘责、疏导同步推进:既明确指出违法行为及依据,也用通俗方式解释责任划分逻辑,先缓和情绪再推进协商,促成当事人理性沟通、互谅互让。

其三,以“站点化、标准化”推动长效治理,在关键水域节点设置调解窗口与前哨阵地,形成协议签署、协调通航、闭环回访等流程,减少后续反复争议;同时对调解数据进行分析,服务航道风险预警与治理优化,把经验做法沉淀为制度能力。

前景——此次入选交通运输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体现了对基层执法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为支撑的治理探索的肯定。

面向下一阶段,内河航运仍处于结构升级与运量增长并行期,水上交通安全与通航效率的双重需求更加突出。

推动“快处置”与“早预防”相结合,完善跨部门协同、规范证据与调解程序、加强数据治理和风险研判,有望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

若能在更大范围内因地制宜推广可复制经验,并结合区域航道特点持续迭代制度工具,将为维护内河航运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基层支撑。

镇江水上执法大队的成功实践表明,基层执法工作创新不在于追求处罚的严厉,而在于如何以人民为中心,将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源头。

这种从"怎样执法"到"如何更好地服务"的转变,体现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发展方向。

当越来越多的执法部门像镇江水上执法大队一样,用心用情做好基层工作,就能让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让社会治理更加和谐有序,这正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