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学者习惯用西方人的思维去理解中国哲学,受马哲影响比较深,比如老把老子的道当成客观规律。可这就好比把一套西洋西装硬给中国人穿上,肯定不怎么合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中国传统哲学里头压根儿就没有“规律”这个概念。这种说法是西方经验科学弄出来的。要是问啥叫规律,大家都知道那种说法没营养:客观啦、必然啦、固有啦,每个词后面都跟着一大堆解释。其实说白了,规律就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其背后的逻辑全是经验科学的归纳法。大家得清楚,这个概念最早是从古希腊的Logos里来的,这东西本身就有缺陷。休谟就说过,归纳法根本没法证明“未来肯定会像过去那样重复”。比如四季轮回算是个规律吧?但这只局限在科学的范围里,它不可能永远存在。跟庄子说的“天籁”比起来,这种规律就像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道流星,入不了哲学的大门。波普尔更绝,他说所谓的规律并不是被证实了的真理,而只是还没被证伪的假说。那老子说的道到底是啥呢?它不是规律,而是万物自己形成的一种秩序,是从乱糟糟到有秩序的一种内在机制,也是生死之间的平衡点。所以道既不是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也不叫规律,但用客观、必然、固有这些词来形容它又完全没问题。拿个例子来说明吧,亚当·斯密笔下的“无形之手”就挺像。你看不见也摸不着它,可它客观存在。它靠的是市场上无数不确定的因子随机碰撞形成的平衡机制。要是没了这个机制,市场也就不存在了。庄子把这种情况叫作“天籁”,“天籁”并不是那些乱七八糟声音之上的主宰者。庄子说那些声音都有自己的来历,是谁在发怒呢?其实就是它们自己。它是规律吗?当然不是。规律没有永恒性,道却是永恒的;规律能被证伪,道却不能被证伪。要是拿韩非子的话来解释的话,规律是“理”,而道则是“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这应该就是古今最权威的一种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