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日前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判决已生效,执行金额达1600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反映出部分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法律义务的现象。 为推进案件执行,浦东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涉及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任何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法院提供信息。被执行人刘世英现年43岁,户籍地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王青霞现年33岁,户籍地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悬赏激励是此次公告的核心。对提供真实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将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以本案1600万余元计算,线索提供人最高可获160万元奖励。 悬赏期限为2026年1月25日至7月25日,为期一年。若被执行人在线索提供前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相应悬赏公告将自动失效。 法院对悬赏奖金发放设置了明确规范。多个线索提供人提供同一线索时,由先提供人获取奖励;联名提供的由提供人自行协商分配。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等被明确排除在悬赏对象之外。 为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消除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公告同时公布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便于线索提供人与法院沟通。 执行悬赏制度是现代司法执行的重要创新。通过向社会公众悬赏征集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了执行信息的获取渠道,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此做法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强化对失信行为的制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从"执行难"到"执行智",160万元悬赏背后是司法智慧与市场规律的融合。当法治利剑配上群众之眼,那些隐匿的失信行为终将无处遁形。这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司法实践,正在书写新时代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