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我国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类型多样,跨区域经营日益普遍;传统以人力为主的监管方式覆盖范围、响应速度和精准度上承压。一些领域仍存在信息分散、风险识别滞后等情况,少数企业失信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与交易安全。如何在守住监管底线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守法企业的打扰,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课题。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市场交易离不开信用。信用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出现“守信成本高、失信代价低”的扭曲。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经营链条拉长,监管更需要高质量数据支撑和跨部门协同。同时,企业融资、政务服务、招投标等场景对信用数据的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信用治理从“分散记录”走向“系统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警、事中约束、事后惩戒与修复并重”。 (影响)发布会信息显示,市场监管总局从数据、监管、服务、导向四个上推进,更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数据基础上,截至2025年底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122.7亿条,并通过制定实施企业信用数据对应的国家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与可用性。这有助于形成更清晰的信用画像,让信用信息更顺畅地嵌入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应用场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监管方式上,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高风险企业的问题发现率超过85%;对低风险企业则强调减少不必要干扰,体现“宽严相济、精准施策”的取向。对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列入黑名单,有助于强化联合惩戒和市场约束,提高失信成本,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年报数据分析识别并治理大型企业拖欠账款问题,也发出以数据手段破解突出矛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良性运转的信号。 服务与治理协同上,有关部门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开展“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截至2025年底,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指导1800多万户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信用修复并非“抹去记录”,而是依法依规前提下,引导失信主体纠错整改,回到正常经营轨道。把服务嵌入监管流程,有助于稳定经营预期,增强企业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在宏观导向上,信用水平被视为观察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窗口。相关部门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形成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并编制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2025年该指数达到162.66,较上年增加3.89,反映企业整体信用水平提升,也从侧面显示经济内生动力与市场信心的改善。对政策制定者而言,指数等工具可为研判市场主体运行状态、优化监管资源投向提供参考。 (对策)面向下一步工作,信用监管要在“用得准、管得住、服务好、可持续”上继续深化:一是提升信用数据标准化、完整性与一致性,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避免“数据多但不精、共享多但难用”。二是完善风险分类模型和动态更新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健全黑名单管理与退出机制,做到证据充分、程序规范、权责清晰,确保惩戒精准、治理有效。四是扩大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的覆盖面与便利度,引导企业规范年报、守法经营,降低“纠错成本”,提高“守信收益”。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在融资增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领域更广泛应用,让守信主体真正获得“信用红利”。 (前景)可以预见,随着信用数据体系更完善、风险监管更精准、服务机制更顺畅,信用将更深地嵌入市场运行规则,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性生态。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信用监管不仅是约束手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支撑。持续释放信用的制度价值,有望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效率,为经济稳中向好提供更扎实的基础。
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数据共享、精准监管、优化服务等举措,既依法严惩失信行为,也通过合规指导和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提升信用水平,推动形成“奖优罚劣”的市场生态。这种有力度也有温度的信用监管安排,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随着信用体系持续完善,我国市场环境将更加透明、公平、有序,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