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农村快速发展和利益格局调整中,仍存在三类较为突出的矛盾与风险:一是宅基地管理不够规范,违规占地建房、侵占耕地现象仍有发生,个别人员借助资金、关系或职务便利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变相“圈地建房”——挤压农民合理居住权益——冲击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基层权力运行仍有薄弱环节,少数干部在惠农补贴、救助资金、征地补偿、村级工程项目和集体“三资”管理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暗箱操作,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农村个别领域滋生“强迫交易、垄断经营、暴力威胁”等违法犯罪,表现为“村霸”“乡霸”欺压群众,“砂石矿产”领域非法控制资源,农资市场制假售假,工程建设偷工减料等,扰乱乡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营商环境。 原因——上述问题的出现,既有利益驱动,也有治理短板。一是乡村资源要素价值上升,宅基地、集体土地、砂石等资源在部分地区被资本化炒作,诱发违规占用和寻租。二是基层治理体系仍在完善,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度不均衡,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落实不严,给权力越界留下空间。三是部分地区监督力量分散、信息化支撑不足,资金流、资产流、项目流难以全链条追踪,违法行为更趋隐蔽。四是少数地方依法治理与群众参与衔接不够,个别群众“怕得罪人”“不愿举报”,影响线索发现和处置效率。 影响——这些乱象危害具有叠加效应:在资源上,违规占地、侵占耕地削弱粮食安全基础,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推进;民生上,惠农资金被侵占、工程质量不过关会降低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影响群众获得感;治理上,黑恶势力与“微腐败”交织,容易引发信访矛盾和治安风险,削弱基层组织公信力;发展上,市场秩序受扰将抬高交易成本,影响乡村产业培育和“十五五”开局阶段有关政策落地。 对策——围绕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各地整治将更强调系统治理和精准发力。 第一,强化耕地与宅基地依法管理。坚持宅基地以保障农民居住为基本属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规定,完善宅基地审批、建房监管与执法衔接机制,对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违规交易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推动村庄规划与农房建设管理规范化,避免简单化整治影响群众合理需求。 第二,深化基层反腐与集体“三资”监管。聚焦惠农补贴、低保救助、征地补偿、村级工程、资产资源发包等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推动资金发放更透明、更可追溯;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对合同、票据、招投标、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的闭环管理,压缩“人情审批”“暗箱操作”空间。 第三,保持对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的高压态势。紧盯砂石矿产、农资供应、农村集贸市场、工程建设等领域,推动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协同执法,依法打击强迫交易、垄断经营、制假售假、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完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持续震慑。 第四,提升数字化监管与群众监督实效。以资金发放、资产管理、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监管平台整合升级,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资产处置可核验、项目过程可留痕”。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受理、核查、反馈机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让监督更顺畅、更安全、更有效。 前景——从政策导向看,此轮整治强调由阶段性行动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更注重用制度管权、用数据管事、用公开促规范。随着“十五五”开局之年各项举措加快落地,农村基层治理将更突出法治化、精细化和协同化:一方面,对侵害农民权益、破坏乡村秩序的行为形成持续震慑;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完善与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更稳定、公平的发展环境。
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说明了维护农民权益、净化基层生态的明确态度。随着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将有助于持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