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是水源涵养、洪水调蓄、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空间,也与农业生产、城市安全和公共健康紧密相连。
我国湿地面积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一个重要注脚,但也意味着保护任务更重、治理要求更高,必须从“保得住”走向“管得好、用得优”。
问题方面,长期以来,湿地面临多重压力:部分区域受城镇扩张、农业开发、工程建设挤压,湿地破碎化加剧;一些河湖湿地受来水减少、水质变化影响,生态功能退化;沿海湿地既承受风暴潮、海平面变化等自然风险,也面临互花米草等入侵物种扩散带来的生态挤压;同时,湿地保护与地方发展需求之间,仍存在用地、资金、管护能力等方面的现实矛盾。
如何在稳定湿地面积的同时提升生态质量,并让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是当前湿地治理的关键课题。
原因方面,我国湿地保护取得显著进展,核心在于治理理念、制度供给与工程能力的同步增强。
一是法治保障持续完善,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配套政策衔接推进,地方层面也加快制度落地,已有21个省份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依法治理的“硬约束”进一步强化。
二是分级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通过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和差异化保护措施,把有限资源集中投向关键区域与重点问题。
当前我国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形成覆盖更广、层级更清晰的保护网络。
三是工程化修复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3800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00余万公顷;围绕典型生态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防治,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体现了聚焦难点、精准施策的治理思路。
影响方面,湿地保护修复的综合效益正在释放。
生态层面,湿地连通性和稳定性提升,有助于维护候鸟迁飞通道和关键栖息地,增强区域生物多样性;水安全层面,河湖湿地的调蓄功能改善,有利于减轻洪涝和干旱风险;沿海层面,红树林等蓝碳生态系统的扩增,有助于提升海岸防护能力,增强应对极端天气的韧性。
社会层面,公众获得感不断增强,我国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湿地成为更多城市与乡村的公共生态空间,也为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社区就业带来新机遇。
国际层面,我国积极深化履约合作,持续提出湿地保护“中国方案”,并推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意向成员国增至20个,为全球湿地治理贡献经验与平台。
对策方面,从“保护修复并重”走向“系统治理与合理利用相统一”,需要在制度、能力和机制上进一步发力。
第一,持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与责任体系,完善湿地用途管制、执法协同和问责机制,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与震慑力。
第二,夯实科学治理基础,强化湿地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数据共享、风险研判、响应处置的闭环。
第三,完善总量管控与空间管控并行的管理方式,推动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守住底线红线,并在不同类型湿地中实施分类分区管理。
第四,统筹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继续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兼顾生态修复与自然恢复,提高项目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第五,加快建立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以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特许经营与公益参与等方式,促进保护投入可持续,让保护者受益、受益者尽责,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同向发力。
前景判断方面,面向“十五五”时期,湿地治理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与效能提升并重:一方面,随着监测体系和总量管控等制度逐步落地,湿地保护将更强调“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另一方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探索将更加深入,湿地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碳汇能力建设、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等领域的联动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可以预期,湿地保护将成为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水平、增强发展韧性的重要支撑点。
从法治建设到工程实践,从本土治理到国际引领,中国湿地保护历程诠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思维。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这片占国土面积6%的湿地正成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态标尺,其保护成效也将持续影响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