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改的关键阶段,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进展;1月下旬,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文件,确定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等18个省级及市级行政区域为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这意味着我国在建立更契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上迈出重要一步。当前,传统按项目付费模式难以准确体现中医诊疗的技术劳务价值,一些特色疗法也面临发展空间被压缩的风险。以针灸、推拿为代表的中医非药物疗法,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长期未能医保支付中得到充分反映。此次改革正面回应此痛点:通过对历史费用数据进行分析建立支付基准,对骨折、中风后遗症等57个临床疗效明确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打包付费”,在保障医疗机构合理收益的同时,减少过度医疗造成的资源浪费。 从政策设计看,本次试点主要有三项创新:一是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地方结合物价水平和医疗技术变化定期修订支付标准;二是扩大试点地区自主空间,可在国家推荐目录基础上增补符合区域特点的特色病种;三是完善成效评估要求,试点地区需按季度报送改革进展,以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山东作为中医药大省,拥有154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纳入试点有望更带动齐鲁医派特色疗法的传承与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这项改革将带来多上影响:在经济层面,有助于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预计可降低15%—20%的医疗成本;在临床层面,引导医疗机构更加重视疗效确切的传统疗法,减少不必要的设备依赖;在行业发展层面,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涉及的负责人表示,计划用两年时间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自2025年起逐步向全国推开。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牵涉医疗、医保、医药共同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启动,既表明了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也为医改提供了新的制度探索。山东等试点地区可借此机会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沉淀可复制的经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与医保支付改革稳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