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万买重疾险被拒赔4.86万,保险公司:这算不算“故意隐瞒”

话说2022年2月,赵某通过业务员介绍,给自己办了一份保证续保的重疾险。合同约定得清清楚楚:要是得了合同里列的重度恶性肿瘤,保险公司给报医保后的个人自费部分赔90%。可到了2023年8月,赵某不幸查出了左上肺恶性肿瘤,一共花了12万元医疗费。医保那边报销了不少,个人还得掏5.4万元的腰包。当他拿着票据去找保险公司要钱的时候,结果却很扎心——人家直接拒赔了!理由竟然是赵某投保前做的CT检查显示双肺有多发小结节,他在电子投保的时候没填“是”,保险公司认定这就是“故意隐瞒”。赵某气坏了,直接把保险公司告到了临湘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给自己4.86万元。 案子打到这儿,争议点其实就两个:一是业务员到底有没有对肺部结节这事问清楚;二是就算没主动说,赵某这算不算“故意隐瞒”从而让保险公司免责。法院一查才发现,赵某的电子投保单上确实勾了“否”,他坚持说业务员根本没问过他结节的事儿,就是手把手教他在手机上点选项。作为格式合同的甲方,保险公司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或者详细的笔录来证明他们的业务员问过他这些关键的话。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得建立在保险人先问的基础上,而且问得还得具体明确。既然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问过了,那你就不能单凭赵某点了“否”就认定人家违约。更别说这个肺部结节还是好几年前的检查结果了。赵某早在2019年就在别的公司买了重疾险,这次转投完全是因为业务员的推荐,根本没什么骗保的意图。 从医学上看,那时候的双肺多发小结节跟这次的恶性肿瘤也不见得有必然联系。结果保险公司收钱收了两年,等到出了事儿就拿这么个模棱两可的旧伤说事拒赔解约,这实在太不讲理了!临湘市人民法院最后判决支持了赵某的请求,让保险公司把4.86万元赔给他,还要继续续保。保险公司不服气上诉到了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不光帮赵某把钱要了回来,还告诉大家保险得讲诚信。以后保险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可不能把风险筛查全推给客户背锅。同时这也提醒咱们投保人得注意留凭证,在人家问的时候把该说的说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