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建设工程因长期未完成竣工验收被处罚。该工程位于石岐区逢源路10号之一,2004年12月竣工,建筑面积6908.22平方米,合同金额600万元。经查,项目竣工后一直未组织验收,但建筑仍在使用。3月17日,石岐街道办事处依据对应的法规,对学校处以13.5万元罚款。
中山石岐西厂小学的处罚案例,看似是对12年前工程的"迟到处罚",实则反映了制度执行的重要性。竣工验收不是形式主义,而是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这起案例应引起所有公共机构的重视,在工程管理中更加规范严谨,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