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需知法懂法 《志愿服务条例》为爱心护航

问题——志愿服务日益普及,法律边界仍需“讲清楚” 近年来,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救援、赛事保障、扶老助残等领域作用突出,参与主体更趋多元。然而在实践中,个别志愿者对“自愿”理解为“无需约束”,出现临时爽约、越权处置、泄露隐私、收受财物等问题;一些组织在岗位设置、风险告知、保险保障、培训管理上也存短板。如何在守住“无偿善意”的同时实现规范有序,成为提升志愿服务质量的现实课题。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风险意识不足叠加管理薄弱 一上,志愿服务多为临时性、项目化安排,参与者来源广、流动性强,容易出现对服务内容、风险点、权利义务认识不充分。另一方面,部分项目缺少标准化流程:风险提示不具体、协议不完善、培训不到位,导致“好心”与“专业”之间出现落差。加之互联网平台传播快、数据留痕多,志愿者在拍摄、记录、发布服务信息时稍有不慎就可能触及隐私与信息保护红线。 影响——规范不足既伤公信也增纠纷,进而影响参与热情 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在于公信力。若边界不清,轻则引发误解与投诉,重则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纠纷,既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也让志愿者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对善意救助给予保护: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非紧急情形下,若发生侵权造成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以及财产损失仍可能依法承担。由此可见,依法参与、依规组织,既是对被服务者负责,也是对志愿者本人的保护。 对策——把规则立起来,把保障做扎实 一是把“真实告知—核实答复”前置到活动启动环节。《志愿服务条例》明确,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并提示可能风险,志愿服务组织应核实并及时答复。各地可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平台端建立标准化告知清单,让风险透明、预期可控。 二是推动协议常态化、内容清单化。条例提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措施等。对长期项目、专业项目和涉未成年人、涉特殊人群项目,应优先签订协议,并明确退出与替补机制,减少“临时变更”带来的管理真空。 三是强化培训与管理,落实“能力适配”。条例要求志愿者服从管理、接受必要培训,并应按约定提供服务;组织在安排岗位时,应与志愿者年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相匹配,不得提出超出能力范围的要求。对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活动,组织应购买相应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必要条件、协助解决困难、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四是把隐私与人格尊严作为底线。条例强调,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尊重志愿者人格尊严,未经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其信息;同样,组织与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隐私。对涉及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患者等敏感群体的服务记录,应严格限定传播范围,做到“最少必要”。 五是守住无偿原则,严查借志愿之名牟利。志愿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对收受财物行为,应当场说明无偿性质并婉拒;对违规收取报酬的,条例明确可由民政部门警告、责令退还,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将由相应机构依法查处。通过执法与曝光并举,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属性。 前景——以法治化、专业化提升志愿服务现代治理效能 随着基层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多样化,志愿服务将从“热情驱动”向“制度保障+专业支撑”深化。下一步,应加快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库与风险分级管理,健全保险、培训、记录、评价等机制,推动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平台,让每一次“伸手相助”都在规则框架内更安全、更可持续,也让更多群众愿参与、能参与、参与得安心。

当志愿精神与法治相结合,"随手公益"正在升级为"规范公益"。随着《慈善法》修订将志愿服务纳入监管体系,我国有望在2025年前建成权责明确、保障完善的现代志愿服务体系。此进程既需要法律制度保障,也离不开每位公民的自觉践行。(全文约1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