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收益管好不仅需要制度创新还得看基层政府愿不愿意下功夫提供服务

广州这座城市一直在探索,把住宅小区里电梯广告、公共场地租赁这些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给管好,给老百姓分红。虽然法律上已经明确了这些钱应该归业主共有,但怎么让这些法律上的权利真正变成大家手里看得见摸得着的钱,在基层社区治理中还是个大难题。最近广州市政协委员徐强给大家提了个醒,把大家的目光又拉回到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得很清楚,建设单位、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赚的钱,扣掉合理成本剩下的,就是业主的。这就给业主享有收益权定了法律规矩。可现实和这规定差得远呢。全国很多小区都没能一直把这钱收好分好,在广州也不例外。不过也有个别小区做得不错,靠业委会运作把钱攒下来了,物业费多年没涨,攒下了不少盈余。但这种成功案例太少了,大家觉得这事儿太难搞。徐强委员说,成功例子少正说明这事儿大有可为。关键不在否认业主自治的可能性,而是得靠制度支撑把门槛降下来。 现在的问题在哪儿呢?最大的瓶颈是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难、运作难。没个正规组织代表业主说话、盯着物业干工作。再加上缺乏监督机制,公共收益账户管理不规范、收支不透明,甚至被侵占挪用的情况都有。还有些业主和物业对分钱这事有偏见,要么怕影响服务质量,要么觉得手续太麻烦不敢干。 针对成立业委会难这个坎儿,徐强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把流程简化一下,把责任主体和时间线都列清楚。他特别强调要把成立业委会的事纳入街道社区的工作重点。街道要设专人专门帮忙,给想发起成立的业主提供咨询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实在在降低组织成本。 说到钱怎么管得严严实实,徐强的主意更具体。他建议广州出台专门办法强制要求物业把公共收益存到一个由业委会(或者街道代管)、物业、银行三方共管的账户里。这样钱就跟物业自己的资金分开了,从源头堵住挪用的漏洞。收款的时候还可以给每个小区配个专属二维码,钱一进来就进共管账户还能实时公示。这就像套“组合拳”,用技术手段把钱管住。 从简化成立流程到建严密的监管闭环,徐强的想法就是想通过标准化、技术化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大家的权益。他觉得不能光指望个别小区自己摸索付出超常的努力。更靠谱的是政府部门主动作为提供规范的制度框架和公共服务支持。只有政府搭好台提供便利条件,老百姓的自治意愿才能被激发出来物业服务才能更规范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发展成果。 小区分钱的事看着是家里的小事实际上关乎法律能不能落地基层治理能不能现代化老百姓的利益能不能保住。广州政协委员提的这些建议正好指出了从纸上权利变成现实好处的关键点。要想把公共收益管好不仅需要制度创新还得看基层政府愿不愿意下功夫提供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让《民法典》的规定在每个社区真正落实下去让每一位业主都能公平享受到好处从而让社会更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