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重拳整治"背靠背"付款乱象 司法判决为中小企业账款清欠立标杆

1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十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事例。

其中一起涉及工程款纠纷的案件,因其对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重要意义而备受关注。

问题的症结在于不公平的合同条款设计。

2021年7月,某工程公司与某大型集团签订码头泊位建造项目分包合同。

合同中约定,该集团对工程公司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包人对该集团的付款比例。

这意味着,一旦发包人延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应的付款延迟或不足。

此外,合同还规定工程公司需给予该集团6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该集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及利息。

这种设计将发包人的付款风险层层转嫁,最终压在了处于交易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身上。

2022年11月工程验收合格后,次年6月双方确认工程结算总价为1070余万元。

然而该集团仍有部分款项未支付,工程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到期未付工程款270余万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进行判决,认为发包人对该集团的付款进度为87%,因此该集团应向工程公司支付87%的进度款,判决补足115余万元。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高院。

高院的二审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法院认定,合同中关于付款期限的约定属于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限制中小企业主要权利的"背靠背条款",违反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这类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的条款应当认定无效。

因此,合同中关于宽限期的约定也应认定无效。

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最终,高院二审改判该集团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240余万元及利息。

这一判决反映了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困境。

在建筑工程、供应链等领域,大型企业往往利用其市场地位,通过"背靠背条款"将自身面临的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的中小企业。

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也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链健康。

据统计,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就业稳定和经济活力。

湖北高院的判决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法院精准识别了以第三方支付款项比例作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依法否认其法律效力,合理确定大型企业的付款期限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一做法切实防止了大型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施工方,有力保护了处于交易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从更广层面看,这一案例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它表明,人民法院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对那些利用优势地位欺压中小企业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

这种司法态度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治理拖欠账款,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法治问题、信用问题。

典型案例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一案,更在于以规则澄清纠偏市场惯性,促使交易回归公平与诚信。

以更明确的裁判尺度守护中小企业权益、稳定企业预期,才能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可靠的“硬支撑”,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