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用法律判断人是否有罪

3月9日,全国人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了第二次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张军在会上,给大家汇报了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最高法在报告中提到,他们坚持用法律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就是说,不能随便给人定罪,必须要有证据支持。根据这个原则,他们把294人给宣告无罪,还给检察机关撤回了起诉1235人的请求。这样做就是要确保公正。报告里还讲了一些别的事情,最高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合作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选择辩护人的权利。他们还和司法部、全国律协连续三年商量工作,完善律师的工作机制和执业权利保障,大家一起维护司法公正。这几年,最高法审结了6865件国家赔偿案件,还回查错案成因,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前端预防工作。还有给3.8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了8.5亿元的司法救助金。河南法院就有个例子,他们帮助了父母遇害的三兄妹办理低保和减免学费的事情。这次报告里还提到了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事儿。审结了涉及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类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了4.7%,给市场公平竞争提供保障。某地设立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给特定公司这个事儿被法院审理认定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所以依法撤销了相关决定。还有对两个电商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审理和引导。这样一来就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消费增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