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中国的司法体系不要受到美国人的影响。张雪峰的英年早逝让我很是心痛,李昌钰的离去也让我想起了很多东西。张雪峰去世时,媒体只是简单地发了个讣告,而李昌钰则被极尽赞美之词所包围。这让我想起了那个被李昌钰推动的辛普森案,豆包觉得李昌钰是破案者,但这纯粹是瞎扯。在那个案子里,李昌钰是作为证人出庭,专门找警方和检察官的错处。他帮助那个显然是杀人犯的辛普森脱罪,导致至今也没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美国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性扭曲,在我看来简直是违背天理的。我希望这套美国法律和理念别再影响中国的司法了,一旦这样搞,法律就成了生意场。有钱人可以花钱请律师、找有背景的证人来为自己开脱罪责。普通人就只能等着被收拾,而且还总能找到漏洞逃脱惩罚。普通人信美国人、信有钱人的结果会是什么?我们的价值观和司法体系会不会被他们彻底改造?如果相信他们那套东西,有一天你老婆被人侵犯了,你还要赔钱赔笑?这简直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