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两度释疑经济补偿年限规定 明确高收入劳动者适用12年上限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计算,社会各界长期存在认识不统一的现象。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规定理解模糊,不清楚该限制条件是否对所有劳动者适用。为此,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在今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公开回复网民咨询,对此问题进行了权威解释。

经济补偿制度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统筹考虑用工成本与社会秩序。厘清"12年封顶"的适用边界,本质上是让法律精确适用:该保护的充分保护,该约束的依规约束;在清晰规则与透明预期的基础上,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会治理才能形成更稳固的信任与合作,为高质量就业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