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中,有一个府院联动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的故事。某村委会给村里7名村民分别签订了5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每年每亩承包费为250元。合同到期后,村委会觉得原先的承包费太低了,要求涨价到每亩800元。可是这7名村民不愿意接受这个新价格,双方就没谈拢。村民们继续耕种这块土地,没有还给村委会。于是村委会就把这个纠纷告到了法院,要求村民们归还承包地并且支付占用费。法院接到这个案子后,觉得这个系列纠纷涉及的人很多,矛盾比较集中。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激化矛盾,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所以法院就跟双方当事人商量后,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法院先去村里走访和访谈了解情况。结果发现这个案子表面上是关于“承包费上涨”的争议,实际却交织着四类具体的问题。一是承包费调整幅度有争议,村委会主张从250元/亩涨至800元/亩,村民觉得涨幅太大;二是有部分村民说前任村支书口头承诺过“承包费不变”;三是贾某等3名村民反映承包地积水严重,影响农作物和树苗生长;四是王某声称修路占用了他的耕地。法官们把这些问题理清楚后,围绕着“费用标准”这个核心展开工作,同时还回应了其他衍生出来的诉求。 接下来就开始进行调解工作了。法官们把乡政府和包村干部都给叫来一起组建了联合调解小组。法院负责引导程序、解释法律规定和审查协议内容;乡政府负责给村委会提供政策方面的指导,评估调整承包费的合理性;包村干部则利用他们了解情况多的优势帮助核实土地现状、联系村民和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对于不同类型的争议,他们采取了不同策略来处理。关于承包费标准问题,他们组织双方参考周围土地流转行情进行了协商评估,最后民主议定把费用定为300元/亩;对于前任村支书口头承诺问题他们邀请知情老干部说明情况并明确说明口头承诺没有约束力;对于土地积水等实际问题他们实地勘查损失情况并承诺填平土地和赔偿部分损失;对于修路占地疑虑他们进行现场测绘数据澄清误解打消王某顾虑。 这个案子最后达成协议:调整后每亩300元;贾某等三人填平土地并赔偿部分损失;7名村民都按新标准向村委会支付了承包费并继续经营原有土地。这个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和第55条来处理的。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结合各方力量协同作战解决了这个农村批量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把所有问题都给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