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近日向辖内保险机构下发提示函,明确禁止保险业务中以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此举措针对的是保险营销中的一类突出乱象。 特药卡是包含免费使用特定药品等医疗权益的卡片,分为个人卡和家庭卡,期限从一年到十年不等。CAR-T卡涉及更高端的医疗技术,CAR-T是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是新兴的肿瘤免疫治疗方法。由于CAR-T药品价格高昂,一针可能需要上百万元,这类卡片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保险营销人员通常以获赠特药卡为卖点,宣传购买特定保险产品后可获得天价药费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销售。 然而,这些权益卡的实际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西安消费者康先生购买寿险后获赠特药卡,本以为能保障家庭医疗风险,但真正使用时才发现,虽然医生开具的药物在特药目录中,但因治疗方案与药品适应症不符就被拒绝理赔。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广东3·15晚会也曾曝光过类似的特药卡陷阱。消费者往往在购买时被吸引,但在实际理赔时才发现权益受限。 问题的根源在于权益卡的第三方属性与监管空白的结合。对外经贸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指出,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由第三方机构直接提供,而非保险公司,这使得其不属于保险产品范畴,也不受保险监管约束。虽然这类权益卡以保险附加价值的名义出现,但实际上是一种缺乏有效监管的第三方服务。消费者用自己的钱购买了保险产品,却被变相引导消费一项监管不周的服务,一旦出现问题,权益保护面临困难。 这种营销乱象的影响是多上的。首先,它容易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可能误认为特药卡是保险产品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两者权属、责任承担、理赔规则诸上存本质区别。其次,赠送权益卡可能导致保险产品定价成本与实际成本出现较大偏差,引发费差损风险。长期来看,这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可能减少其在运营和服务上的投入,最终损害消费者的保障权益。再次,这类乱象可能诱发保险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各家公司竞相提高赠送权益的标准,深入扭曲市场秩序。 监管部门的介入反映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湖北金融监管局提示函中明确指出,保险机构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这一要求的核心是维护保险合同的严肃性和透明度,确保消费者了解自己真正获得的保障内容。同时,这也是对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引导保险机构回归主业,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和服务质量来竞争,而不是依赖不规范的附加利益。 从长远看,这一监管举措将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一上,它明确了保险产品与非保险服务的边界,有利于消费者做出更加理性的购买决策。另一方面,它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营销行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上。同时,这也为其他地区的监管部门提供了参考,有望推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规范共识。
这场针对保险营销乱象的整治,反映出金融监管的新动向。当"天价药费不用愁"的承诺沦为营销噱头,不仅透支行业信用,更可能延误患者治疗。监管部门以个案为切入点完善制度设计,正是落实金融工作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未来如何平衡创新服务与合规经营,仍需行业在监管框架下探索可持续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