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治宣传如何从“覆盖面”走向“实效性”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普法工作被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学过”,更要“会用”;不仅要“知法”,更要“守法”;对承担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以及红色文化保护传承职责的单位而言,业务跨领域、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如果普法与业务工作脱节,容易出现学习停留口号、制度落实不到位、社会参与不够等情况,进而影响依法履职和治理效能。 原因——以主责主业为牵引,推动普法从“通用教材”转向“精准供给” 市委党史研究院将普法紧扣中心任务,突出“精准”导向:一上,把学习贯彻宪法精神作为基础,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另一方面,将与本系统工作密切有关的法规条例列为“重点课”,推动学用衔接。实践表明,普法是否见效,关键三点:内容是否贴近岗位职责、形式是否契合学习场景、成果能否转化为制度执行力。基于此,该院坚持专题组织与日常融入并重,推动普法从单次宣讲向体系化推进转变。 影响——夯实履职底座,提升依法保护与治理能力 在具体举措上,该院围绕宪法学习,探索“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的组织方式,通过专题学习、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干部职工加深对宪法地位、基本原则和核心精神的理解,强化依宪履职、依规办事意识。 同时,围绕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开展专项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引导干部群众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法治理念培育相互促进; 二是宣传普及《地方志工作条例》,增强社会各界依法存史、修志、资治意识,推动地方志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三是学习贯彻《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提升运用法治方式保护、管理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的能力,推动红色资源在“保护好”的基础上“用得好”。 这些举措的效果在于:把法规条文转化为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更压实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责任链条,为党史研究、文化传承保护等工作提供可遵循、可操作、可监督的法治支撑。 对策——在“抓重点、强联动、重转化”上持续用力 下一步提升普法质效,可在三上继续深化: 其一,突出重点人群与重点领域。面向干部职工,围绕岗位需要开展法规清单式学习;面向社会公众,结合红色文化保护利用、地方史志知识传播等设置更具针对性的内容,提升可参与、可感知的普法体验。 其二,增强协同联动与场景应用。将普法嵌入党史学习教育、文化资源保护、史志资料征集等业务流程,推动“办一项业务、讲一条法规、明一套规程”,用工作场景带动法规理解,以真实案例提升学习效果。 其三,强化成果转化与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效落实到制度完善、流程优化和风险防控中,进一步健全内部依法履职制度体系,推动普法从“做活动”向“建机制”转变,形成常态推进、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 前景——以法治方式守护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抓手。随着相关法规体系健全,党史与地方志工作、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将更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坚持精准普法、优化表达、强化转化,有助于持续提升全社会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法治共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高质量开展党史研究、史志编纂和红色文化传承利用提供保障。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市委党史研究院的实践表明,只有把法治要求融入具体业务、贴近群众需求,普法才能真正产生效果。此探索为提升普法实效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也为更好保护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法治文化传播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