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国务院新闻办日前举行发布会,介绍了这一重大生态保护举措的中期评估结果,充分展现了禁渔政策在修复长江生态系统中的显著效能。
生态修复成效超预期。
根据全流域监测数据,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已达2.4千克,较禁渔前2020年翻倍增长,这一指标直观反映了鱼类种群的快速恢复。
五年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其中特有鱼类增加25种,达134种。
这些数据表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在逐步恢复,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提升。
旗舰物种江豚成为生态改善的重要标志。
长江江豚作为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其生存状况直接反映生态系统健康程度。
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长江江豚种群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实现了保护性增长。
与此同时,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约12.2%的放流幼鱼通过长江口入海生活,体长体重明显增长。
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成功,自然种群重建迈出关键步伐。
这些珍稀物种的恢复,充分验证了禁渔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特有鱼类资源增长反映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
长江特有鱼类占鱼类总数的43%,在水生食物网中占据不同生态位。
禁渔五年来,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较禁渔前平均增长39%,其中长江鲟监测数量提升6倍,岩原鲤、厚颌鲂等重点特有鱼类单位资源量增长2.5倍。
禁渔后新监测到四川白甲鱼、滇池金线鲃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时隔30多年在长江中游发现鳤的产卵场,时隔20多年在重庆江段发现自然繁殖的圆口铜鱼鱼卵。
这些发现表明,长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正在逐步恢复。
水质改善为生态保护提供基础支撑。
长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0年的96.7%提升至2024年的98.6%,水质改善不仅降低了人工修复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流域水生态安全水平,为水生生物的生存繁衍创造了良好条件。
禁渔秩序保持总体平稳。
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涉渔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显著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
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理念更加牢固,越来越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队伍,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基本实现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对突发困难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措施,及时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基本生活。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了禁渔工作的平稳推进,维护了社会稳定。
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不仅在于“让鱼多起来”,更在于通过制度约束与系统治理,让一条大江重新恢复生机与韧性。
五年成效证明,生态保护必须以长期主义为底色,既要以铁腕守住禁捕红线,也要以民生托底稳住政策根基,还要以科学治理修复关键生境。
面向未来,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的生态增益,长江大保护仍需久久为功。